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有:一、必须是以商品为性质而建设的房屋;二、对于此处土地的使用权已经交付了出让金;三、必须得到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施工和规划许可证;四、有明确的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五、要得到相关政府颁发的预售许可证。1、目前市面上房屋的类型有很多,比如商品房、二手房、社会保障性房屋、社会救济房屋等,对于想要让此房屋作为预售房在市面上售卖的话一定要以是商品房为性质来建设,后续才能够被列入预售房行列中。
商品房预售的概念和条件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这是一种变相的房地产买卖行为,也是房屋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预售人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 楼盘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售资金全部用于建设工程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4. 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经营能力,确定商品房价格,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此外,如果是期房预售,开发商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touzi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并与承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承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