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空房费的行为,于法无据。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空房并非业主故意或过失造成,而是因各种原因(如房屋维修、拆迁等)导致暂时无法居住。在此情况下,物业要求业主支付空房费是不合理的。如物业坚持收取,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2020物业新规空房物业费
2020年物业新规对空房物业费的规定主要取决于业主是否实际入住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工作量。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已入住与未入住的区别:
- 如果业主已经入住,即使房屋空置,物业公司也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
- 如果业主未入住,则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物业合同的约定来决定是否需要交物业费,以及交多少。
2. 物业费的计算:
- 物业费通常是根据房产证面积来计算的,而不是按实际使用面积。
- 物业公司可能会为未入住的房屋支付一部分公共区域的管理费用,如清洁、安保等,但具体金额需依据合同条款确定。
3. 空置房的物业费减免:
- 一些地方的政策可能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空置房屋减免物业费,如长时间无人居住、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入住等。
- 这些减免措施通常需要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4.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也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综上所述,2020年物业新规下空房物业费的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政策、合同约定及业主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当地的物业公司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物业收空房费合法吗
物业收取空房费是不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是负有义务和责任的,不能因个人未使用而拒绝履行义务。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律师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